请问老师,在物权法里面,一般保证人中,债权提供物的担保,如果不能实现债权,是用债务人的抵押物实现物权,后一般保证人补充,,那是就该抵押物实现物权还是说债务人所有财产都用来偿还债务后不能清偿的部分又一般保证人偿还呢?
带眼镜的波斯猫.
于2022-08-26 11:51 发布 3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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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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