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两家独立甲公司与乙公司,老板是甲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乙公司股东,在交纳法律服务费时以甲公司银行存款支付了乙公司的服务费,发票开据的是乙公司的名称,这个可不可行,账务如何处理
许红军
于2017-06-14 10:07 发布 592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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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7-06-14 09:44:31
你好,不可以的,谁的费用谁支付的
2017-06-14 09:44:17
可以。
乙公司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2017-06-14 10:16:29
这属于招聘费用,可以做到管理费用里,如果收到专票 借:管理费用——招聘费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就可以
2016-01-04 16:58:56
借预付账款20000 贷银行存款 然后每月分摊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2016-01-04 17: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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