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6-15 08:44

您好,(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www.szsi.gov.cn)申报系统,在“办事服务”栏选择“企业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CA认证安全登陆、企业网上申报非CA认证安全登陆)--“单位申报业务”--“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申请”进行申报。2014、2015年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政策从2015年起执行,今年可同时申报2015、2016年两年的稳岗补贴)。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因企业信息不准确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比对审核的,企业需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注册地的社保机构修改信息,并再次进行申报。 
  (二)市社保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对异议属实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调整。 
  (三)公示结束后,市社保机构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 
  (四)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市社保机构在收到市财政部门的拨付资金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2015年符合条件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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