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房地产行业 收到预收款,开具不征税发票,数量和单价需要填写吗?备注栏需要填写什么?
蔷薇风馨
于2022-09-06 15:10 发布 1727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9-06 15:17
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预收款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暂不填写,其他项目应填写齐全,商品名称为“房地产项目名称-商品房预收款”,备注栏注明预收款性质(如:定金、30%首付款等)、预售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和商品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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