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股东为自然人A(原始投资成本60万),转让100%股份给乙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载明A转让给乙公司的股份价格100万,付款条款为:协议生效后乙公司支付合同款70%即70万给某A,某A配合完成工商局股权变更手续。一年后乙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30%即30万给某A,A应在什么时点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jossonli
于2017-06-15 22:43 发布 84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需要的、
2020-03-12 15:38:14
你好,这个是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的。
2022-02-24 14:27:20
去地税申报哦
2015-11-22 21:25:12
你好,个人转让给公司,平价转让,那就只需要写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分别是多少,这种情况不需要 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07-17 11:08:37
你好,需要按(100-60)*20%计算纳税,计税依据就是转让价款减去初始投资金额。
2017-06-15 22: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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