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增值税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22年10月10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物资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及相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司收回的物资做为原材料核算,其中8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要求:(1)编制甲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学堂用户jmm975
于2022-09-07 16:19 发布 11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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