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整体租下一幢厂房15000平米,自用11000平米,剩余4000平米转租,支付的租金有发票入帐,转租出去的4000平米租金收入怎么处理?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吗?能不能从原出租单位直接开发票给转租的承租人?如果交税能不能只缴纳租金差额部分的营业税和附加?
jossonli
于2017-06-16 12:35 发布 670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6 12:39
企业租入房产再转租,应在“房地产税管理模块”中建立税源登记。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5%)及附加税费。印花税根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如出租方已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转租税源表不产生应征税款,转租房产应缴税款统一从“一般申报”缴纳”。租金发票可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如未领购发票,可到税务机关申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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