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7 08:28

请问以前由税务部门雕刻的发票专用章是否需要换成现在由公安部门雕刻的发票专用章。要去那里办理?谢谢!;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17 08:4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2011年2月1日起,全国开始启用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式样。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新版发票专用章样章 查看 。 
发票专用章刻制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刻制所需资料 向公安部门印章核准窗口咨询。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办发 [2010]33 号)文件的第三点规定:“单位地址设立在思明区、湖里区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申 刻制公章的单位统一到市公安局印章核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和准刻证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设立地点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申 刻制公章单位统一到属地公安机关印章核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和准刻证明”。厦门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新华路45号)电话:22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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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可能该企业会有开票分机,分别对应不同的发票专用章。
2020-04-07 15:37:37
你好!不可以的。发票要发票章
2018-03-28 13:43:11
你好没有影响的,可以再盖章的
2020-11-04 17:14:18
其他信息是全的,就么有事的
2015-04-24 22:21:01
你好,把这个章作废,重新刻
2023-03-20 1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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