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与A公司产生经济业务,合同主体是我公司与A;但是付款方是第三方B公司(B公司与A公司是关联关系),请问 我司可否给A公司开专票;如果不可以开专票,需要如何处理才能降低税务风险?
正直的鞋垫
于2017-06-17 12:19 发布 81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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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给A开专用发票。让A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可以降低税务风险。
2017-06-17 12:21:41
你好,发票开给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不给代付款的,那方开发票,
2020-07-27 09:17:38
同学您好! 您好,如果预付款方与第三方之间未同学您好! 明确的债权债务转让关系,或转让协议未经法律认可,则可能面临合同违约和财务风险。同时,三流不一致(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可能导致税务问题,如被认定为偷税,从而增加税务风险。
2024-03-30 12:26:11
你好,有税务风险,会导致发票流与资金流不一致
2022-01-05 19:26:46
你好 具体是什么劳务 呢
2022-02-18 1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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