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7 12:20

我公司是由4个外藉自然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现进行增资,公司对2011年前累计未分配利润(税后利润,并已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进行转增股本的话,需交个人所得税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哪利润转增资本也是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的么?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17 12: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为外籍个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个人所得税问题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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