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四季度所得税审报,公司盈利,交了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之前年度尚有亏损可以弥补,那么第四季度交的所得税要退还给企业,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jossonli
于2017-06-18 08:42 发布 628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06-18 08:51
您好!这个一般在季度申报的时候是不能弥补亏损的。因为季度申报只是预缴,最终要交多少,盈利是多少,是要看汇算清缴的结果,要在汇算清缴后根据汇算清缴的最终数据来确定是不是有盈利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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