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6-18 12:02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原抵扣力度不受影响。原销售或进口适用13%税率的货物,改适用11%的税率。 
  农产品(含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饲料;生活用的: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二甲醚、居民用煤炭制品;农业用的:农机、农药、农膜、化肥;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另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1995年52号)文件中对农业产品的征收范围的规定,贵公司使用猪毛、猪血经破碎、烘干工艺制成的羽毛粉、血粉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按增值税率17%。 
"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