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8 18:33

不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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