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里,我有点疑问,我们原来是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的,到桂林都是支公司层面了,桂林是非法人的,分公司应该也是非法人,那就是可能汇总到总公司计算利润总额,总公司在深圳,那这样全国一盘棋,一般一个分公司入职人数就是三百多人了,那就是不符合条件了,这样不是不划算吗?保险行业特殊,分支公司不具备背锅条件是吗?也是,一个大额理赔分公司都不一定扛得起
实操学堂
于2022-09-22 09:06 发布 4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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