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法人股东甲,一个是自然人股东乙。现在乙要退出,甲认购乙的股份。当初成立时乙实缴100万,占比49%,公司认缴500万。乙占245万现在甲平价认购乙所有股份,按49%全部认购,认缴245万。税局让我补缴245和100万的差额145的个税,比率20%,29万 我有两个疑问 1、税局是不是对的,如果不对,麻烦帮我找一下税法规定 2、如果税局是对的,我不想交这个29万,有什么方法吗?
会计学堂
于2022-09-22 14:11 发布 31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9-22 14:12
您好,甲是245万元收购乙实缴100万元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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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小就是实际出资多少,才写多少呢?
2021-10-12 10:29:37
你好 ; 乙方转让股权给甲方公司吗? 那你们之前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 先看营业执照那边
2022-09-22 14:18:16
这个要做股权转让 申报个人所得税 和 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
2022-01-15 10:54:08
同学你好
1.对的,是自然人就是这样
2.认缴的转让出去了可以不用立即实缴的
2022-10-31 11:37:37
同学你好
这个要交的
印花税
有溢价还得交所得税
2022-10-25 1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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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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