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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于2017-06-20 09:45 发布 1362次浏览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6-20 09:46
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AC 追问
专用发票
方老师 解答
2017-06-20 09:5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 1.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017-06-20 09:59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我们属于这种情况,红字发票我填好资料后,打印的话,是拿一张新的专用发票来打,还是直接打在原来开的蓝字发票上?
2017-06-20 10:02
你指的发票资料,是税局批准后的发票开具信息吗。 如果是发票开具信息是直接打印在一张新的专用发票上,上面显示的发票号是你专用发票对应的发票号。
2017-06-20 10:52
那我开完红字票,之前的蓝字票如何处理?外账上面,红字票三张都要做为记账凭证的附件是吧?
2017-06-20 11:09
原来的蓝字发票你已记账没有,如果已记账今年开具红字发票时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及税费。并将红字发票做为原始凭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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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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