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0 16:33

我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位于辽阳市,以生产农副产品为主,我公司将其生产的副产品转移到总公司做为总公司的原料进行加工出成品然后销售(总公司在沈阳市以生产饲料为主营业务),请问我公司用给总公司开销售发票吗?--------------------------本问题由社区小编载选自辽宁国税辽宁国税.

青柠 解答

2017-06-20 16:45

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您单位应向总公司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 --------------------------本解答由社区小编载选自辽宁国税辽宁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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