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计算机高级

2017-06-20 2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四款规定,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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