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2022年时借了乙30万,约定与年底还钱。乙在2019年借丙20万元,约定在19年年底还钱,在此期间,乙未向丙讨债。在2022年中旬时,甲着急用钱于是要求乙还钱,但乙将钱借给了丙没有钱,于是甲向丙起诉,要求还钱,但丙自知不理。2022年10月时,乙筹钱还给了甲,然后就向丙起诉要求丙还钱,但是丙以诉讼时效过了,请求法院驳回乙的请求。乙以甲向丙起诉还钱为由,认为诉讼时效还没有中断,要求丙还钱。所以乙能够要求丙还钱吗?
学堂用户a4t79p
于2022-10-04 16:37 发布 64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丸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
2022-10-04 17:02
同学你好!该案例还在诉讼时效期内,借款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次日起起算。代位诉讼权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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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老师 解答
2022-10-04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