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诗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10-05 10:59

同学你好
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必须按《会计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遵循真实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任何单位不得以虛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本案例中,以购材料为名,行购车抵债之实所编制的会计分录,既没有购车的原始发票,又没有实物验收单,纯属捏造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仅凭自己开具的收款收据,就编制了一笔虚假的会计分录、填制了记账凭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实际工作中,确实遇到难以收回的债务,对方以物抵债,也是常见的事,只是应该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案例所示,应该据实进行会计处理,即收到什么就记什么,收到的是车,就应该记增加“固定资产一车”,然后冲抵减少公司的债务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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