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哪些企业?如何界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建账并配备财会人员吗?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按销售额计算吗?四、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发票吗?如对方也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无法提供发票怎么办?
jossonli
于2017-06-23 08:41 发布 4556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06-23 08:46
您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在购买商品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 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 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