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务软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财务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28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332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支付软件销售过程不含税运费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 )元。应纳税额=280000×13%-3320-5000×9%=32630(元)实际税负=32630÷280000×100%=11.6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负担的增值税=280000×3%=8400(元)老师我不太理解,答案为啥要算这个实际税负,有什么用。
phoebe
于2022-10-12 11:03 发布 65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小霞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没错,这个是不含税的金额
2023-07-11 09:34:41
您好,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购价%2B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购价进项%2B运费进行)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022-01-14 14:50:06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这个业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021-08-28 18:58:43
您好
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0000%2B10000*0.09=50900
2022-09-19 20:50:02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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