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17-06-24 14:02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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