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自来水和供电局取得水电费专用发票,公司又出租房屋给其他公司(非一般纳税人),收取对方的水电费,无何给对方开具发票?
jossonli
于2017-06-24 17:10 发布 1182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17-06-24 17:17
您好!如果承租人企业所得税由常州地税征管,承租人可以凭费用分割单和总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入账,并据以税前扣除;如果承租人企业所得税由常州国税征管,则必须由出租人开具水电费发票,承租人凭发票税前扣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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