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额75万,其中有30万是供货,45万是技术服务,如果节省税收的话,是否签订2个合同,一个是供货合同,一个是技术服务协议?这样,45万就可以开具6%的技术服务费发票
小薇
于2017-06-26 15:02 发布 99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6-26 15:03
您好!是的。对的。这样是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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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二者不一致的。前者针对的是普通类别的技术服务,后者针对的产品、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供的研究开发类技术服务,而且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票,其中有专票记载的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列支,只要符合一定的研发绩效或者相关要求,有关费用一般可以报销。
2023-12-01 00:33:24
您好,这两个没什么区别的
2021-11-23 05:46:06
*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费 这个就可以,税收编码只需要一个星号,不要写几个
2020-09-10 14:08:44
你好,是的大类选现代服务
2019-04-17 14:27:46
你好 你们实际业务是技术服务费 就应该开 *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可以开
2020-06-03 0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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