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6 21:49

你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我司内部财务年度的结账时间定为12月26号,26号以后就不再银行付款,接受员工的费用报销了,所以26号-31号之前员工发生的住宿费、业务招待费发票是12月份的,明年1月份报销可以么,符合相关的规定么?.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6 22:14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前能够取得发票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属于2011年的支出,可以依法在2011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咨询!".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记招待费里面
2019-06-03 11:44:54
你好,这个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
2018-10-25 09:37:38
你好,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住宿费可以都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021-11-08 11:03:13
只能计入业务招待费,属于业务招待
2018-06-19 10:20:14
你好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0-07-07 14:59:0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