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核算实训(品种法)业务18中,讲课老师说:本月完工产品应分摊材料成本=(成本期初金额+本期投入金额)/(在产品产量+本期投入产量)*本期完工产量=(68.1+161,249.4)÷(23+24,192)×24,192=161,164.28(元) (在产品产量+本期投入产量)为什么等于(23+24,192)?本期投入产量不是24200吗?如果取数24192,那么(在产品产量+本期投入产量)中的本期投入产量写错了,应该写成完工产品数量,即(在产品产量+完工产品数量)
虚心的魔镜
于2022-10-20 23:00 发布 52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10-20 23:13
同学你好
因为(期初在产品金额+本月投入金额)=(本月完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金额)
所以用等号前边的金额合计数去除以待分配的对象,(24192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23)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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