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月10日,向南华工厂购入甲材料1000千克,每千克55元,共计卖价55000元,增值税7150元;乙材料300千克,每千克8元,共计2400元,增值税312元。两种材料运杂费共计13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开出商业承总汇票。(运杂费按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7.12月30日,票据到期,松山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以上述贷款
学堂用户psb39w
于2022-10-21 11:27 发布 16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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