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27 16:07

发票上面要求开具金额超过十万元无效。可是为什么我们的税务局说不能超过一万元?这不是浪费发票吗?我们有时候都买不上发票。发票代码为137131120074。我们开的是收购业的。.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6-27 16:29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鲁国税函〔2005〕230号规定,对收购发票应一律采用验旧购新的办法。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经营规模,合理确定收购发票的发售量,但每次发售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用量。根据实际需要,我省只保留千元版农产品收购发票。各市原自行监制的万元版收购发票,准予限额使用至8月31日,逾期一律作废。.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