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6-28 00:24

不是这个官方的语言~指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减少风险的办法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28 00:01

您好,请参考: 
      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如何保护自己,有人认为,做假账是会计行业的潜规则,不会做假账的会计就不是一个称职的会计,也有些财务人员,不知道在实际工作中哪些是财务人员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企业财务出现了问题承担责任的人是谁?下面是财务人员如何保护自己,减少风险的一些方法。 
  一、做假账的财务人员绝不是一个称职的财务人员。 
  1、总理的殷殷期望 
  “不做假账”是前任共和国总理朱镕基对所有财务人员的期望。朱镕基到中央上任之初,曾公开约法三章,其中一项就是“绝不题字”。但是,绝不题字的朱镕基还是三次破例,三次题字竟是同样的内容:“不做假账”。 
  2002年11月19日,朱镕基总理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亲口讲述了他三题“不做假账”的故事。他说:“最近几年,中国建立了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这两个都已建成。还有一个在福建的厦门,正在建设。我亲笔为这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制定了校训。我很少题词,因为我的字写得不好,但是我为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亲自写下四个大字——‘不做假账’” 
  一个铁面无私一身浩然正气的共和国总理,在短短的两年内,振臂高呼三次——“不做假账”,足见其对当前国内形式的担忧和对财务人员职业操守的重视。如果现在我们企业的财务人员,还在拿“不会做账假的会计不是称职的会计”来衡量自己,衡量整个行业的话,怎么让我们这个曾为共和国反腐立下汗马功劳的总理,一个退休安亨晚年的长者放得下心来? 
  2、做假账是违法行为。 
  放下总理殷殷期望不谈,做假账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及处理的原则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的,企业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会计法》是我国的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它在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会计法》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我国《刑法》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对企业因采取做假账等方式偷漏抗逃税款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做假账不但保护不了财务人会自已,还会将企业置于死地。 
  从《会计法》和《刑法》的对企业和财务人员做假账的法律责任,就不难看出,做假账,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数据,不但会使财务人员面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还会使企业面临税收、罚款甚至破产的风险。 
  迄今仍让整个会计行业心有余悸“安然事件”就是因做假账,而置企业于死地一个典型。 
  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在2000年的总收入高达1010亿美元,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七名;掌控着美国20%的电能和天然气交易,是华尔街竞相追捧的宠儿;安然股票是所有的证券评级机构都强力推荐的绩优股,股价高达70多美元并且仍然呈上升之势。直到破产前,公司营运业务覆盖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共有雇员2.1万人,资产额高达620亿美元;然而安然公司却在2001年11月8日,在大量证据面前被迫承认做了假账,虚报数字让人瞠目结舌:自1997年以来,安然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11月30日,安然股价跌至0.26美元,市值由峰值时的800亿美元跌至2亿美元。12月2日,正式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清单中所列资产高达498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企业。 
  安然假账问题也让其审计公司安达信面临着被诉讼的危险。位列世界第五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作为安然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者,既没审计出安然虚报利润,也没发现其巨额债务。安达信曾因审计工作中出现欺诈行为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了700万美元,同时安达信而将面临股东因相信财务数据而致使投资错误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赔偿。 
  二、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财务人员,才是当前企业最需要的财务人员。 
  当今,什么样的财务人员才是企业最需要的?作为财务人员在学习财务管理的目标时都学过,评价财务管理目标时,有几大观点,利润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股东财富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每股市价最大化等。笔者认为,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如何才能受到企业欢迎,不是做假账,提供需假的财务报告,而是根据当前法律环境、经济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合理的管理企业的财务,安排企业的经营行为,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那么,如何才能通过实现上述目标呢?也就是如何合理运用当前的环境呢?下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1、利用法律环境: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法律最重要就是《公司法》及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有利的经营方式,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降低税负,减少税收风险。 
  例1:某商场在2009年假日举行促销活动,与各厂家联合推出一系列的促销活动,采用买一赠一促销方式实现销售额3569万元,同时赠送小商品234万元。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商场促销活动中作为礼品赠送出去的小商品没有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应补增值税: 
  234÷(1+17%)×17%=34(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 
  34×(7%+3%)=3.4(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34÷(1+17%)×25%=50(万元) 
  在促销过程中‚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企业应赔缴。该业务企业应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34÷(1-20%)×20%=58.5(万元) 
  对于此项促销活动‚企业共补各税合计: 
  34+3.4+50+58.5=145.9(万元) 
  那么该企业为什么会面临这样的税收风险呢?原来‚该企业在促销活动中进行了不适当的操作。以销售化妆品为例,凡购买某品牌价值468元化妆品一套,便送价值35.1元的化妆工具一套,该商场对客户出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填写化妆品一套,价值468元,同时以领料单形式领出化妆工具一套,客户付款468元,账务处理上销售收入确认为400元,增值税68元,对于该化妆工具则按实际进货成本予以结转,计入当期“营业费用”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作为商场,搞赠送本身在借这样的促销活动来吸引顾客,提高市场占用率,却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降低了企业的效率。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呢?作为财务人员,如果熟悉税法的规定和要求的话,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将促销的主要商品按正常销售来对待,同时把赠送货物按其价值以销售折扣的形式返还给客户。即在普通发票上填写化妆品一套,价值468元,同时填写化妆工具一套,价值35.1元,再以折扣35.1元在发票上反映,直接返还给客户,发票上合计栏内销售额为468元,与客户实际支付的价款相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 [933] 154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这种方式操作下,企业直接按68元交纳增值税就可以了,同理也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在商场举行相关活动之前,应充分结合税法的规定,考虑相关的处理方式,要求相关的收款及发票开具人员按上述的方式处理,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而不是在相关发票开具之后,经营行为结束后考虑如何做假账的问题。 
  2、利用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各种经济因素的总和,包括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形势;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总供求情况以及由此决定的通货膨账水平等。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保持清醒头脑和敏锐的眼光以及市场洞察力,分析当前经济环境、市场对企业的影响。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人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企业内部的资金流转不容易出现问题,出现资金短缺也很容易利用外部资金来弥补,同时由于市场的繁荣,股价也会随之上涨,此时财务人员,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财务资金的合理安排上,保持充足的资金,合理的安排筹资方式,以供企业扩大规模,同时如果企业有多余资金时,应合理的选择投资渠道(如投资于股市或有发展产业),合理的预测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为制定销售政策提供良好的财务数据做参考。 
  3、利用金融市场环境 
  金融市场是企业投资和筹资的场所,其环境如何对企业财务活动影响极大,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各种融资方式的开放和利用情况,承兑、抵押、转让、帖现等各种票据业务的开展程度,直接决定企业在需要资金时能否便利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筹资,在资金剩余时能否灵活的先择投资方式,为其资金寻找出路。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作用,为企业的筹资与投资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合理的渠道。 
  例2:某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筹资资金1000万元,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银行贷款,二是发行股票。 
  此时的财务人员,就应根据当前的金融环境、银行利率,股票行情,股票市价,合理的分析不同筹资方式下,对企业的影响,及不同筹资方式下企业的利润、每股利润等,选择适合企业发展,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筹资方式。 
  三、财务人员应该多学习,勤思考,不造假,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和企业。 
  在企业工作的财务人员和即将在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如何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并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使自己成为一个受企业欢迎的财务人员呢? 
  1、 多学习: 
  做为财务人员,应该多学习财务知识,税法知识,关心政治及经济发展。 
  多学习财务知识,对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的记录,并在财务报表中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了解企业的合理依据,有利于企业股东及投资者对企业发展作为长远的规划。 
  多学习税收知识,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在企业遇到各项涉税事项时,才能按照税法正确缴纳各项税费,避免因无知而带到的税收罚款及其他税收风险。同时只有熟悉掌握了税法知识,才能结合企业情况,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支出,增加企业利润。 
  关心政治及经济发展,及时的收听收看经济新闻,掌握经济发展方向,分析国家发展战略、国际经济形式对企业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合理的预测财务数据,为企业管理者及决策者的经营计划,提供合理的依据。 
  当前,一些企业涉及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时,有时并不是企业的主观故意明知为为之,而是由于企业根本就不知道这么做或这么处理是违法或违反规定的,因此,财务人员加强企业的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就尤为重要。 
  2、勤思考: 
  财务人员,遇到问题时应养成勤思考的习惯。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认真分析一下经济业务发生实质,而不能按照其表面或形式上进行简单的处理,使企业的账目及财务报表,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 
  在企业进行有关经营活动之前,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合理按排经营行为,减少风险的产生,在进行节税及税收筹划时,多考虑一些因素,多制订几项制策,进行分析比较,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同时考虑是否违有关政策法规等。 
  3、不造假。 
  关于财务人员为什么不能造假,造假有什么后果,在前面已经详细的讲过了,在此不再赘述。但还仍要提醒财务人员,不做假账不只是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问题,而是应做为财务工作的底线。因为这不但关系到财务人员自身,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如果是上市公司,还关系到广大股民及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严重的话,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只有财务人员高素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诚信、有操守、依法办事、坚持不做假账,才能减少社会不良现象的产生。当前社会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大量腐败现象,几乎都与财会人员做假账分不开。因此,朱总理早在2001年,就将,“不做假账”做为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同时强调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是关系国家的长远利益,是国家的根本大计。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28 00:56

您好,那就是自己不要做原始凭证,只拿外部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这是最好的办法。

皈真 追问

2017-06-28 15:56

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28 16:07

您好,注意与领导多沟通,多讲解一些税务知识,给领导提供几个方案,并说出您的建议,让领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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