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国有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目前经营不善已严重资不抵债,资产只有几千元,净资产为-17000万元,2004至2005年因安置员工陆续向关联企业借款10000万元。现在我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办...
知识呗
于2017-06-28 18:51 发布 6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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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7-06-28 18:56
我公司是国有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目前经营不善已严重资不抵债,资产只有几千元,净资产为-17000万元,2004至2005年因安置员工陆续向关联企业借款10000万元。现在我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歇业清算,税务机关要对以上关联企业借款10000万元作为清算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公司已没有资产可缴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我公司只能用仅有的资产来缴税吧,不能再借款吧?你们的回答是企业应当将不需要向关联企业偿还的借款本息确认为债务清偿收益,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请问: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啊,承担有限责任啊,难道还要借钱来缴清算所得税吗?那不是无限责任吗?财税[2009]60号我们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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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解答
2017-06-28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