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7-06-29 08:04

我公司欲注销一般纳税人,报表中有存货,税务机关要我们做销售处理,补交增值税,是否合理.

999 解答

2017-06-29 08:26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注销时不做进项税转出。但企业法规定,清算应为注销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在您办理注销手续时,帐户上已有的存货部分应该大体有个去向,若发生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清偿债务等视同销售行为,应按照视同销售有关规定计提销项税。您可以对照下,是否清算中发生了上述行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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