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理解
传统的冬日
于2017-06-29 08:34 发布 711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06-29 08:39
增值税细则:第二十六条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请问怎样理解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这句话?是指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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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解答
2017-06-29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