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78000元;同时支付购货运费109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为10900元,增值税900元。 (2)从农民手中购进粮食作为原料进行适用13%税率的产品加工,取得收购发票,注明分款200000元。 (3)购进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为113 000 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47·
陶醉的八宝粥
于2022-10-31 21:01 发布 6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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