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一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的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准备于本年1月对外销售。该项目的售价为16000万元(含增值税),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为5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万元。该项目采用现房销售方式(非预售方式)。方案一: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方案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请计算最优方案下应支付的增值税。
大胆心细的便当
于2022-11-02 20:49 发布 817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个人本身是不能抵扣的了
2019-04-04 15:58:43
你好,少支付 的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7-01-12 09:05:55
学员你好,计算如下
方案一(16000-5000)/1.09*0.09-80=828.26
方案二16000/1.05*0.05=761.90
选择方案二
2022-11-02 20:51:57
预征,扣除项目不仅成本还有费用和利息
2019-06-20 17:08:05
你好,结转以后抵扣就是了
2017-07-07 0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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