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客人10月1日下订单数量1000pcs合计10万元,交期10月25日,交并支付预付款30%,即3万元,合同约定11月25日需付订单余下尾款7万元,。下订单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3万,贷预收账款3万;10月25日订单完成,但客人要求只发500pcs,货值5万元,本应付尾款70%,即7万元,但客人说只发了5万的货物,只同意付3.5万元(3.5万客人算法是:已发出5万货物他已支付定金5万*30%=1.5万,预付款抵消1.5万,故应付款=5万-1.5万),这个时候(10月25日)应当以发出的5万货物作为收入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周东
于2022-11-05 08:40 发布 50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11-05 08:41
您好,若验收合格,5万元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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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9-07-08 17:25:58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2017-03-29 13:12:36
你好,是之前确认了收入现在收款?还是预收货款的意思?
2021-10-08 14:32:19
你好 可以的; 那你下次就把整个问题描述清楚 提问就行了。
2021-07-02 1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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