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018年2月,甲公司以9000000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0年2月2日,甲公司又以18000000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0000元,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公允价值为15000000元(假定其公允价值在2018年未发生改变,2019年末公允价值为13000000 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换为采用权益法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编制甲公司从取得至转换该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调皮的电话
于2022-11-08 18:56 发布 833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