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7-03 11:08

我们在地税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国地税联合办证,但是在国税那边查不到我们的相关资料,由于刚刚成立公司对一些税务登记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今天是第五次去国税问了,每次都有不同的理由让我回来等消息。相关领导能不能给解释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带什么资料去办理还有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啊。谢谢。.

青柠 解答

2017-07-03 11:33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国地税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7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之中的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电子信息,通过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联合组织研发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进行传递,实行“省级集中,专线联接,实时传递”。对在信息采集、传递、清分、处理等各环节需要人工操作的,应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纸质资料,受理税务机关应在审核(发证)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后,及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因此,希望您先从地税落实信息是否已经传递给国税,再到国税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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