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7-03 11:32

老师你好,我单位工业生产型企业,成立于2010年,2011年9月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于当月认证了增值税发票,但在网上申报9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表二时,将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到了第24栏、25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一栏中,我想问一下,我在申报10月份增值税时,还能否将9月份的侍抵扣税额在10月份申报抵扣吗?谢谢!.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7-03 11:51

您好!一般纳税人(除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进行抵扣,填写报表时应填写到附表(二)第二行,如果不填写则无法进行抵扣,视同于企业自动放弃抵扣。具体可以与您所在区国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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