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目前处于正常纳税年度,2021年12月对一条因为意外受损严重的生产线进行大修理(该生产线尚可使用2年),当月可完工,预计大修后,还可以使用5年。该生产线的原值为300万元,本次发生修理费用为:更换主要的大配件120万元,支付外部专家的修理费20万元,支付自己企业的修理人员工资2.1万元,发生辅助材料25万元,还有一价值为5.6万元、磨损速度为两年左右的配件在1年前的一次小修理中刚更换过,此次受损不严重,不更换不会影响设备的生产能力,等半年后设备保养检修时再换也行;但企业管理者做事不喜欢拖泥带水,所以准备全都进行修理更换。该设备修理后仍用于原用途。请问: (1)按照企业目前的修理计划,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 2该企业对此项业务怎么进行税收筹划?
激昂的香氛
于2022-11-13 00:48 发布 493次浏览
- 送心意
薛薛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1-13 07:57
尊敬的学员您好,如果是一般的维修费用可直接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这样减少了利润,减少了所得税。 如果大修理支出是要计入生长线成本的,后面分期摊销进费用处理。
从节税角度考虑,应该考虑费用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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