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1-14 17:44

你好,应收账款确定无法收回,应当做  信用减值损失  处理才是啊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4 17:48

不知道这种方法,我以为是做营业外收入,可以税前扣除吗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4 18:37

你好,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4 19:23

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备吗, 这个收不回的应收款项,不在税法规定的那几条内也可以税前扣除吗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4 19:24

你好,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填写相应的表格
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可以税前扣除 的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5 09:45

这种坏账损失是不是一定要等到三年之后才可以税前扣除呀?因为我们有个客户,他有1000多块钱不打算付了,我不知道我是现在做账,还是等到三年以后做账才能税前扣除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5 09:46

你好,没有规定必须是三年之后。
确定无法收回了,即使没有三年,也是可以的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5 09:52

我们这个客户他就是单纯的不想付那1000多块钱,我看了税法上面的规定,像这种情况好像不在可以税前扣除之列,所以确认一下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5 09:53

你好,税法上面的规定,这种情况好像不在可以税前扣除(麻烦提供一下文件图片)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5 11: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5 11:24

你好,请问对应的是哪一条呢 

下一个十年 追问

2022-11-15 12:22

就是没看到对应的是哪一条,不知道像这种客户不想付的1000多的尾款,做了坏账准备,能不能税前扣除

邹老师 解答

2022-11-15 12:39

你好,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可以税前扣除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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