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清风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1-18 19:48

国际税法中的利润范围确定方法主要指以下两种

①归属法(实际所得法):常设机构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到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家企业来源于其国内的营业利润。

②引力法: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机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取得的所得,也要归属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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