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标准确定不同投资所得的来源地:(1)权利提供地标准。(2)权利使用地标准。(3)双方分享征税权力。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不理解这个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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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18 19:14 发布 163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田田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
2022-11-18 19:56
您好,学员。
投资权利发生地原则,即以这类权利的提供人居住地为投资所得的来源地;
投资权利使用地原则,即以权利或资产的使用或实际负担投资所得的债务人居住地为所得来源地。简答的说就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使用资金并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红利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所在地方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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