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11-19 16:05

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列明予以减免的,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

《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易 老师 解答

2022-11-19 16:05

特定减免

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

3、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

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已实行减免税的项目有:

科教用品;

残疾人专用品;

小轿车和轻型客车国产化;

救灾物资;

三资企业;

内资项目;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加工贸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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