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银行300万元债务,甲公司以其价值280万元的厂房和5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其中,厂房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未办理,后来,甲公司将厂房租给了乙公司,并将此事告知了银行。甲公司因欠丙公司30万元债务,便将上述汽车又向丙公司设定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之后,甲公司将汽车转卖给了丁公司,并未告知丁公司该汽车已被抵押的事实。银行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未能还款,银行便扣押了厂房和汽车,并向乙公司收取了厂房租金。此时,丙公司的债权也已到期,主张其对车辆的担保物权。 甲公司能否以厂房汽车做抵押说明理由?加公司的汽车能否重复抵押?为什么?并是否能取得汽车的抵押权,说明理由。甲公司将厂房租给乙,是否有效说明理由。银行和饼谁能像丁主张行使抵押权说明理由。
学堂用户4upxe2
于2022-11-20 15:19 发布 56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丸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请问是哪里不懂呢?
2022-11-20 15:39:19

你好,同学。
1,银行对汽车享有抵押权,对汽车不享有
2,租赁 合同是有效的,不影响实现抵押权
2021-06-13 13:28:50

你好,是专票吗。
2019-06-05 21:48: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取得汽车产权的应当是B,因为汽车被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A无权就汽车取得产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按照相关法律,财产的权利取得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效的取得,2.明确的对象。有效的取得指的是财产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为取得;明确的对象指的是涉及的双方明确的认定取得主体。在这里,甲将汽车出卖给A和B,先将汽车交付给A,没有登记,然后再将汽车过户登记到B名下,应该是由B取得汽车所有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物权的取得,是指符合物权取得条件,以合法的方式,实施取得物权的行为,获得物权的事实”。物权取得条件包括:有效的取得、明确的对象、明确的内容和公正的经济价值。
2023-03-01 09:40:30

您好
融资租赁租入的汽车,进项票可以一次性抵扣认证 ,购入的汽车不需要在税局网站登记录取
2021-04-07 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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