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怎么通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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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23 22:37 发布 103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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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题 的答案是ABD,C应是由委托方收回后向委托所在地税务机关交税。
2020-01-03 21:10:11

D是正确的,同学。这题选不符合规定的,不应选择
2020-06-12 23:19:56

这个的话,纳税主体,确实是委托方。但是,委托加工完成,出于及时收缴税款等目的,由受托方,对这个消费税,代收代缴的哈
2020-03-26 20:43:42

学员你好,这么来理解,个人自己账都记不清楚,所以不代扣代缴,企业管理相对规范,所以代扣代缴
对于跨县市委托代销,实质上第一层销售是自己销售给代销方,所以在机构所在地交税
2022-11-23 22:46:05

就比方说啊,你是重庆的,但是你要到四川那边或者是委托四川那边的单位帮你销售这个产品。那你这个产品销售完了之后,那你就你就,要到重庆这边来交税。
2022-11-23 2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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