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11-01 17:37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
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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