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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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2-04 13:03 发布 11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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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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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020-06-16 08:10:52
括号里面的价格不含消费税,所以分母才是减消费税税率
2020-04-13 16:58:08
你好白酒消费税不可以抵扣的
2022-04-28 12:27:41
委托加工的应税知品收回后用于抵债,赠送及发放福利,视同销售。但是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在委托加工时候已经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了,换句话说就是已经缴纳道过一次了,不用再缴纳了。 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加工的消回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的话再用于抵债,赠送或者发放福利,增需要缴纳消费税答,只不过前期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2020-04-26 06:13:18
您好,这道题的答案是AC
2022-01-04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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