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A型小汽车。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A型小汽车1300辆,销售价格为84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将2辆A型小汽车移送本厂管理部门使用。已知该类型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计算该汽车厂当月消费税应纳税额。
天真的巨人
于2022-12-05 16:15 发布 75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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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计算该汽车厂当月消费税应纳税额=1300*84000*5%%2B2*84000*5%
2022-12-05 16:21:45
您好,当月该酒厂应缴消费税额=100*1000/10000%2B(130/1.13%2B1.13/1.13)*20%等于33.21万
2024-01-02 19:05:45
从价定率税率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500克)
消费税税额为:50*0.2%2B6*2000*0.5/10000=10.6万元
2023-04-19 20:14:55
方案一: 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
1.销售额:200万元
2.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
3.进项税额:2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销售额和折扣额没有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因此不能享受折扣优惠。因此,销售额应按照200万元计算,进项税额为20万元。
方案二: 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
1.销售额:178.65万元(折扣后金额)
2.折扣额:21.35万元(折扣金额)
3.进项税额:2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因此可以享受折扣优惠。销售额应为折扣后的金额178.65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
结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方案二更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因为它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从而可以享受折扣优惠。因此,建议采用方案二。
2023-11-24 10:47:27
你好,同学具体问题是什么的
2023-09-27 1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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