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2-12-08 21:5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4-29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24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3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特此公告。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2015-11-01 10:01:48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
2020-07-08 18:11:46
你好,不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
2018-12-05 20:57:08
小规模吗,季度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
2020-07-29 13:53:14
您好 请问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9-12-26 14:22:1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